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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申报
【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横向项目结题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30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编辑:kjc 审核:陈兆玮、刘名武、刘书超 点击率: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完成质量,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就加强横向项目结题管理、形成常态化机制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结题范围,实行定期清理

各学院应定期清理到期未结题项目,合同约定终止日期到期项目应全部办理结项手续。对长期未结题项目(如约定开始日期在5年以上的)开展专项清理。


二、规范结题流程,分类办理结项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类办理:


1. 合同结项:委托方出具验收合格手续的,办理正常结项。

2. 校内结项:委托方无法出具结项意见但合同期满三年,无纠纷,办理校内结项。

3. 延期与终止: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应办理延期手续;确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过程监督

项目负责人对结题材料真实性负责。各二级单位应认真组织结题审查,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结项材料报送。


四、加强成果管理,完善档案材料

项目结题,应完整提交项目合同书、结项报告、成果材料等归档资料,确保档案材料及时完整归档。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横向项目结题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项目按期优质完成。


科技处成果科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