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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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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23-03-16   点击率:  来源:彭红  作者:彭红  编辑:刘书超 审核:徐向阳

科学技术处(简称科技处)是学校的自然科学类科技工作的职能主管部门,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科技管理工作。

科技处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科技创新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定期检查、反馈落实和执行情况;

2.研究制定学校年度科技发展计划以及学校科技发展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

3.制定和实施学校科技管理办法和激励措施;

4.组织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结题)等工作,负责科技项目及经费的日常管理;

5.组织各类横向科技合作,推动学校科技成果的推广;

6.负责学校科技类技术合同的审查、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经费使用管理等;

7.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归档,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的组织申报等;

8.负责论文、学术著作等科技成果的统计;

9.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专利申请、授权专利的管理等;

10.负责组织科技人才计划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自科类各级科研平台、基地、联合实验室的建设规划、申报和管理;

12.组织和管理学校的自科类学术讲座,负责重庆市高教学会科技专委会、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13.负责自然科学类科技统计、科技考核和科技评价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重庆交通大学科技处 电话:023-62652452 邮件:kjc@cq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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