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平台:
为规范我校科研平台绩效管理工作,现对各科研平台2023年度研究进展进行统计,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年度评估,并将其作为2024年度运行经费的重要依据,具体事宜如下:
一、涉及科研平台范围
我校自科类国家级、省部级及校级科研平台(附件1)。如有平台由于固定成员不足或成果偏少等问题,可合并入其他平台共同考核,请在提交材料时备注。
二、报送材料
各平台按要求填写《xx平台2023年研究进展》(见附件2)、《xx平台运行经费表》(见附件3)。
三、相关说明
(1)科技处从科研管理系统直接导出各平台成员2023年度论文、专利、项目、获奖作为专家评估基础数据,各平台不需要单独报送相关材料。
(2)对于拟合并入其他平台考核的平台,将不再对该平台的成果进行考核,仅需填写附件3,2024年运行经费仅支持合并后的平台;
(3)附件2需填写除论文、专利、项目、获奖外的其他亮点和突出贡献,若没有可填无;
(4)成果需来自于本平台固定成员,成果需为2023年度取得;
(5)财务处将根据附件3中的经费预算控制报销。
四、报送要求
报送时间:2023年1月10日18:00前。
报送形式: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83305422@qq.com);
纸质版:首页盖章交至科技处平台科(明德楼223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兆玮 023-62653294。
科技处
2023.1.2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