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5】4号)要求,现将重庆交通大学参加武汉理工大学牵头申报202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拟通过交通运输部提名。现按相关管理规定,对拟报奖项目的信息开展公示(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异议要陈述异议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保密的,应在异议材料中注明。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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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公示-重庆交通大学-529.docx
重庆交通大学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