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培育与工作经费实施办法(试行)》(交大〔2017〕314号),经本人申请,各学院推荐,科技处聘请校外专家评审,确定了2018年度国家基金校内拟培育项目名单,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9号文件精神要求:“国家基金校内培育项目资助应着力围绕青年专家项目进行培育,校领导及二级学院领导不予资助,一级学科博士点单位正高职称人员不予资助。”故在上一轮公示项目名单中上述类型项目将不予签约,以及本年度基金委正式资助项目将获得全额配套也不在此签约范畴,现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重新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技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8.9.11—2018.9.13
联系电话:023-62652453
附件:2018年度国家基金校内培育签约项目清单(调整)
科技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