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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9   点击率:  来源:  作者:科技处  编辑:kjc 审核:

 

校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学校党委疫情防控期间工作部署,坚持有序开展各项科研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积极开展线上科研活动,科研人员做到停课不停研

(一)建议除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科研攻关外,暂停与科研相关的外场试验、现场调研等工作,加大线上服务和协作。如按上级要求必须马上开展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文件精神进行审批和报备,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并在活动期间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

(二)鼓励以在线方式进行学术交流。已通知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取消或延期,或采用线上等方式,如必须组织召开的现场会议,组织者应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文件精神进行审批和报备,审批通过后方可召开,并在会议期间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

(三)各单位要积极引导科研人员利用此段时间,开展文献研究、理论分析、科学计算等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的科学工作。

二、倡导网上办公,有序有效推进各项科研工作

(一)科技处将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紧密联系,随时掌握各类科研工作时间节点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安排,通过电话、QQ、微信、邮件通知各单位科研秘书,并及时在校园网主页发布。

(二)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科研平台、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进度同步进行。相关咨询、审核等工作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微信等方式进行。

(三)各类科技合同的审核和沟通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合同签署时通过电话或微信提前约定,尽量采取不见面方式进行。

(四)各类科研经费上账和票据核销等按照财务处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执行。

(五)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科研人员及科研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的各项保密规定,严禁在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存储、传输涉密信息。

(六)科技处将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人员到校到岗值班工作,采取“非急缓办、急事网办、必办约办”的方式开展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科研服务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学校各项科研工作。相关业务尽可能通过电话或线上方式进行联系沟通与办理,可以后补的手续及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补办,科技处有关科室负责人将做好相关记录,减少现场办理业务。如因特殊要求和情况确需现场办理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措施。未尽事项,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工作的通知》(交大〔2020〕33号)执行。

附:科技处疫情期间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办事指南

科技处

2020年3月4日

科技处疫情期间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办事指南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科技处对于近期我部门相关业务保障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科研用印业务

校印、单位法人印等用印申请按照学校党政办统一要求走OA办公系统审批流程。其他科研业务盖章、领导审批签字等请用印人带齐相关材料到科技处224办公室办理。有紧急和特殊需求的科研人员请提前电话预约,并按要求备齐符合规定的相应材料,联系彭老师(13320282946)办理。

二、各类科研项目业务

目前各类项目的申报正按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进度同步进行,相关通知已发布,请各位老师积极做好申报工作。涉及各类科研项目组织和材料审查、过程管理、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审核等业务均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相关业务可联系肖老师(18696602966)咨询办理。

三、科技成果相关业务

涉及科技成果登记、鉴定、专利申请及软件著作权申请等业务可通过科研系统提交申请并经院级单位审核通过后,联系刘老师(13527500103)办理。

四、科技奖励相关业务

各类科技奖励申报、内审等业务均采取“线上审核”方式。相关业务可联系刘老师(13527500103,社科类)、邢老师(13638307780,自科类)咨询办理。

五、科研平台相关业务

涉及科研平台相关业务可联系邢老师(13638307780)咨询办理。

疫情期间,如您有任何科研相关问题,请与科技处综合科黄老师(15902325360)或上述科室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解答。科技处将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合理调整工作安排,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提供更便捷、更实效的管理与服务。

重庆交通大学科技处 电话:023-62652452 邮件:kjc@cq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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